2015年11月21日,由華東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和商業秘密網共同舉辦的杉杉菲萊商標無效宣告案論證會在上海舉辦。來自中國政法大學、深圳大學、西南政法大學等院校的多名國內知名商標專家在會上提出,要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推動我國由商標大國向商標強國轉變,必須加大商標保護力度,打擊惡意搶注行為。
杉杉股份成立于1992年,是我國服裝行業第一家上市公司。杉杉股份及其母公司擁有杉杉、杉杉王子、杉杉君子、菲萊、菲萊威爾等多件在服裝商品上的注冊商標。1999年,杉杉被認定為馳名商標。
與國內其他高知名度商標一樣,杉杉成為一些想“搭便車”者的目標,自然人徐某申請注冊的杉杉菲萊商標就是其中一件,該商標獲得核準注冊后即轉讓給從事服裝生產銷售的錢某。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避免消費者產生混淆誤認,杉杉股份在提出申請宣告杉杉菲萊商標無效的同時,于2015年11月11日發表聲明,宣稱杉杉菲萊商標權人、實際控制該商標權的相關公司及杉杉菲萊相關產品與杉杉股份不存在直接或間接的股權、資產、業務等方面的任何關聯,提請廣大投資者予以關注。
以杉杉菲萊無效宣告案件為例,與會專家討論了文字商標相同與近似的判斷標準、“惡意”的認定,誠信原則在商標糾紛中的運用,混淆的認定,馳名商標的反淡化保護等目前商標注冊與保護領域的熱點法律問題。
據介紹,近年來,杉杉股份已經通過法律手段,對杉杉保羅、杉杉萊馳、金牌杉杉、小熊杉杉、方振杉杉等商標提出異議或無效宣告并取得成功。這一方面說明新《商標法》施行后我國在打擊惡意搶注、保護商標注冊人合法權益方面取得的進步,另一方面也說明高知名度商標不得不面對各種“搭便車”行為層出不窮的窘境。
國家工商總局印發的《2015年全國工商系統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要點》明確提出,要嚴厲打擊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查辦商標侵權大要案件,規范商標代理行為;嚴厲打擊惡意搶注商標行為。統計數據顯示,2015年上半年,全國工商、市場監管部門依照《反不正當競爭法》《商標法》查處侵犯知識產權案件1.5萬件,其中惡意搶注商標案件5000件。